記得從前當學生時,老師教到音速就是直接拿起公式套上數據算給你看。就我個人而言遇到這種情況總是感覺很乏味,有一點忍耐的聽著。
但是從這次誤射飛彈的烏龍事件新聞討論節目學者的說明裡,又學到了一個寶貴的知識觀念--
當發出聲音的物體是向著你靠近移動時,所謂「音速」就是,當你聽到它所發出的聲音時,該物體就已經到你身邊了;
而當發出聲音的物體是向著你靠近移動時,所謂「超音速」就是,當你聽到它所發出的聲音時,該物體已經到越過你的身邊了;
「二倍超音速」就是發出聲音向你移動的物體,當你聽到它的聲音時,它已經越過你到達剛剛你正面看到它時的距離之遠了。
哈!比數學公式有趣吧!有這樣的概念,真的在計算時或許會比較容易記住吧!
當然了!以上是為了比較人性化的說明的權宜。是假設該移動的物體移動的路徑是從你身旁掠過的的平行線;如果它移動的軌跡是與你同一直線,那就是會與你對撞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