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一個人知道自己做錯事時,應該即時懺悔業障,而不是偷偷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時候給一點點補償。因為那是補償不了的,但是給一點點補償表示良心未泯,就把現世應有的報應給混淆了。
徒讓問題進入無解的狀態,造成善惡區分的盲點,而被害人的損失豈是加害者補償得了的。
在正常的智慧和法律判定無法還給被害人公道時,一切就無解了。難道就是這樣才進入因果輪迴的?
比如--
情況一:
有些婦人因為討厭某個人,在有機可趁時,在未經對方允許下,故意將對方的錢財,拿去捐款做公益。可是對方被她這麼一搞,連生活都成了問題,差點要走入人生的絕境。
那你說咧?!
這個婦人有做壞事嗎?說不定她還認為「幫你求 佛菩薩的保佑有什麼不好」呢?!
情況二:
偷偷竊取某人經過多年努力累積的智慧財產,將之公諸於世。讓社會大眾免費共同使用,變成一種公共財。然後再偷偷幫她引薦給某個公司,給她一個短期的職缺暫時不會餓死,並讓她在那個工作裡被承接到她智慧財產的年輕人言語羞辱和糟塌。
那你說咧?
這個竊取者有很壞嗎?說不定他還感覺是對被竊者有恩呢?!
情況三:
明明知道某一筆收入是小姑的,在丈夫忙碌奔波不知情時,偷偷整筆寄回娘家給自己的姊妹開店使用。一用好幾年都不還,也不曾給利息。等到自己的姊妹賺了錢,當婆家需要用錢時,就假裝是向娘家借給丈夫的,並按期收取利息。
那你說咧?
這個媳婦有很壞嗎?她還是願意幫忙呀?而且還用別人的本錢賺利息呢!
其實人性的複雜程度往往是超乎單純的你我所能想像的,更遑論所有的萬物生靈了。連河馬也會幫忙救助比牠弱小的動物了。有誰能說牠們沒有 佛性呢?
因為都是同樣是靈魂在投胎轉世的,只要在六道輪迴裡,就是一個遙遙無期的苦海!!
回頭是岸啊!做錯事情時要「懺悔業障」,而不是偷偷給一點點「不成比例的補償」!!
可不要以為被害人都不知情哦!其實是心知肚明呀!!
信不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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