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「保護」的能力!!

  這幾天遇到了兩件事,使我開始思考,做一個人格完備的人,首要學會最基本的兩件事:一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;二、保護別人不受傷害。如果做不到,那就可能常常眼睜睜看著別人受踐踏,或讓自己蒙受屈辱。還談什麼人格完整呢?!
  那一天回家下火車時,走錯方向了。竟然往前站走,而不自知。就在要上前站的地下道第一段階梯(大概有十階)時,有個約2歲的小女嬰,站在階梯下方放聲大哭,身邊週遭看不到類似家長之類的人在關心她。在我們家從來沒有放任小孩如此大聲哭泣而置之不理的。因此,我感到非常驚訝,也跟著放大聲問:「嘿!是誰家的小朋友在哭呀?!是誰家的?!‥‥‥」。
  此時,第一段階梯的上方有個女人惡狠狠的回頭看著我,而我也走到階梯下方了。小女孩哭得很可憐,看著一階的階梯就已經快到她的腳的一半了。她怎麼爬得上去呢?!難怪急了要放聲大哭吧?!
  那個瞪著我和她說話的惡狠狠的女人,站在第一段階梯上方,繼續瞪著小女孩大概有七秒鐘。當我伸手想要牽小女孩上階梯時,女人突然間衝過來。扯住小女孩外套的第一個扣住的大鈕扣往上提,就像提著一盆小水桶那樣,讓小女孩往後傾斜約45度角,像空中飛人一樣,快速的被提到轉角的第二段階梯上方,大約二十階的階梯。小女孩嚇著了,連哭都來不及哭了。
  天呀!天下竟然有如此的母親。我確實沒見過這樣的母親,終於見識到了,天下果真有不是的父母?!她是小女孩的母親嗎?
  當我想要往上第二段階梯問個明白時,有一學生回頭說:「她在火車上就這樣了,沒辦法?!」,並對我搖手。意思像是:你別管!
  其實,我除了是想要弄清楚她是不是家長外,還想要告訴她。如果剛剛第一個鈕扣掉了,她可能會把小女孩摔死!這是家暴!!
  就算她是小女孩的母親,也沒有資格這樣做。現在女孩這麼幼弱,她可以已身為大人的力量而欺負她;那麼等小女孩長大後不想孝順她,大概也不足為奇吧?!
  但是,當時我衝動的想上前和她理論,是對的嗎?事後想想,我也不對。因為理論時,我會很理虧,因為小女孩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。而且剛剛她被飛也快的提上兩段階梯的事,我的手上一點證據都沒有。如何控訴家暴呢?
  所以下一次,我應該跟其他低頭族一樣低著頭滑手機,在一側默默的把這位「母親」(就當她是吧!)粗暴的行為錄下來,再PO網讓家暴中心出面處理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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